迄今为止,中华文明溯源工程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其规模之大,足以让我们重新解读司马迁等人所建立的中国历史的叙事传统,重新审视一些国际上流行的文明起源和国家起源的理论。不幸的是,我们的理论概括仍然难以与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的实证工作相匹配。这严重阻碍了中华文明起源研究取得更大成就。现在是时候回顾我们过去几十年的努力,重新调整我们的工作重点,优先考虑理论,至少同等重视实证研究。特别是要特别注意用了哪些基本概念,才能更科学有效地探索中华文明的源头。

澄清“文明”的概念是前提

中华文明溯源工作,看似是一个只涉及中国历史的问题,但实际上,一开始就是国际学术界的共同话题。它是整个人类社会进化关键点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首先表现在“文明”二字上。仅仅依靠中国的材料是无法有效定义“文明”的,这个概念只能从整个人类社会的进化史中总结。至少,如果不比较两大古河流域、埃及、印度、中南美洲等地的历史,仅仅从中国的先秦历史,是无法给“文明”下定义、顺利研究中华文明起源的。笔者认为,中华文明溯源工程要想进行得更顺利,就应该从一开始就投入更多的人力和财力在整个世界史中研究“文明”的定义。如果我们不知道“文明”是什么,不能让它通过人类社会进化的整个物质的实证检验,又如何证明“中华文明”起源于何时何地?

在这个基本问题上,中华文明溯源工程迫切需要严肃的学术讨论。中国的考古学家确实应该是探源工程的主力军。但是,如果仅仅依靠他们在搞清楚什么是“文明”之前,把重点放在发现“文明”起源于中国的何时何地,那就是程序性的颠倒了。于是我们看到中华文明起源于一百万年前,八千年前,六千年前,五千年前,四千年前,三千多年前等等,各种说法层出不穷。所谓“文明”起源的标志是火、天文、农业、玉器、文字、青铜器、大型墓葬、宫殿、城址等等。看起来很刺眼,谁也说服不了谁。甚至,很多学者为了把中国“文明”的起源提前到两河流域和埃及,煞费苦心地把“文明起源”的话题改成了“文明因素的起源”。经过如此巧妙的命题变化,难道他们真的不知道人们通常所说的两河流域和埃及的“文明”起源是关于国家的起源,而不是农业或文字等狭隘文化因素的出现?比较不同的文明需要相同的标准,这是基本要求。再说了,难道我们不能把任何一个因素的起源追溯到上一次智人走出非洲的时候吗?

界定“文明”是比较研究领域的一个问题。除了对其他地区人类早期社会进化的横向考察外,仅仅探索中国早期历史,依靠中国考古学家是不可能得到有效定义的。科学有效的“文明”定义是中华文明溯源工程顺利实施的前提或基础;没有“文明”这个标准,就无法弄清文明起源于何时何地。

对现有的“文明”概念没有共识

到目前为止,“文明”这个概念很难说在内涵和外延上都已经有了共识。其含义之复杂混乱,学术史上罕见,所以有人将其列为麻烦词之首。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李建明曾粗略梳理指出,只有在历史著作中,“文明”这一概念才有一个与“野蛮时代”相延续、相对立的“时代”,古典进化论者的“蒙昧”、“野蛮”、“文明”三个阶段的最后一个阶段,着眼于人类的生产活动、技术形式、艺术成就、宗教信仰等生活方式,接近于“文明”。“文明”这个词本身长期以来就是西方中心主义的产物,甚至一度成为西方殖民者行为合法化的工具。因此,李建明引用了一位西方学者的观点,即我们应该抛弃“文明”这个概念,它具有完全混乱的含义,并且主要受意识形态的指导。

中国学者用这样一个含义混乱、带有西方中心主义印记的词作为中华文明起源工程的核心概念是“合理”的。到目前为止,在国际学术界,总体来说,这样一个混乱的概念很少被梳理出来。原因是爬梳费时费力。因此,笔者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现在学术界的相关研究者尽量避免使用“文明”一词,而越来越多地使用“国家”这个概念来研究人类社会进化的关节点。这种趋势从恩格斯开始。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最初是根据马克思的《路易·亨·摩尔根的古代社会摘要》写成的,副标题明确说明是“根据路易·亨·摩尔根的研究成果”。而且其古代社会演化的主要框架用了摩尔根的“蒙昧、野蛮、文明”三个阶段。但令人颇感不解的是,他将书名命名为《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而不是《家庭、私有制和文明的起源》。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恩格斯在内容上使用“国家”一词的频率是“文明”一词的近1.6倍。这与摩根形成了惊人的对比,他使用“国家”一词的频率仅为“文明”一词的0.26倍。笔者认为,恩格斯凭科学直觉感受到了“文明”一词的歧义,自觉不自觉地更多使用了“国家”这一概念。在“文明”这个概念的使用上,恩格斯更多的是关于摩尔根的意思。在“国家”问题上,恩格斯结合摩尔根的论述,大大推进了对这一核心概念的研究。

后来由于博厄斯学派对摩尔根西方中心主义的批判,经典进化论沉寂了近半个世纪。自19世纪40年代以来,怀特等新进化论者将进化论带回了学术前沿。但在进化论重新出现后,我们在“文明”和“国家”概念的使用频率上,看到了与摩尔根时代完全不同的趋势。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社会进化阶段的划分上,“国家”的概念逐渐取代了“文明”。其中,迄今为止最著名、最领先的相关研究是西弗勒斯和弗里德的理论。两人都认为有四个发展阶段:旅行团-部落-酋长国-国家,平等社会-等级社会-国家。与摩尔根不同的是,他们明确地将社会进化的最后阶段仅仅定义为“国家”,而不是像摩尔根那样主要将这一阶段定义为“文明”。可以看出,他们大多沿袭了恩格斯开创的思想,并将其发挥到了极致。

当然,在西弗勒斯那里,我们还是看到了一些犹豫。塞夫斯提出四阶段发展理论13年后,1975年,他出版了《国家与文明的起源》一书。在标题中,西弗勒斯仍然将这两个概念并列;虽然他在书中明确提出,由于“文明”概念的模糊性,他主要将研究对象确定为“国家”。

之后,很多文化人类学家甚至不再谈“文明”而谈“国家”。最引人注目的是1978年由克莱森和斯卡尔尼克编辑的《早期国家》的出版。此后,学术界更加关注“国家”的定义和“早期国家”的起源与演变。关于“早期国家”,学者们对其起源、形成、兴盛与衰落进行了大量的探索,涉及制度建设、意识形态、文化认同、经济等方面。相对而言,以“文明”为名的研究,在文化人类学、经验史学、考古学领域越来越少。这与国内研究的趋势大相径庭。

“国家”是人类走出原始社会的恰当标志。

人类社会进化到一个关节点,脱离原始社会,进入一个完全不同的新时代,必然是社会结构本身的质的区别,而不是像博物馆一样罗列天文、农业、玉器、文字、金属、大型墓葬或(和)城市之类的东西。虽然这个新社会可能同时也有这样的东西。问题是,有这种东西的社会,未必会出现与原始社会完全不同的社会结构变化。而且,没有这些东西,一定社会的结构也可以发生与原始社会完全不同的质变。也就是说,历史并没有必然地安排一些人去区分狭义的文化意义上的“文明”和社会、经济、政治意义上的“文明”同时发源于同一个地方。

综上所述,学者们做了大量的研究,证明了任何所谓“文明”元素或“博物馆式榜单”的出现,都不是一个社会进入新时代的必要条件。没有社会结构的质变和“国家”的出现,就说一个社会脱离了原始社会,进入了新时代,这连倡导者自己都不会相信。同时,有一个“国家”,即使没有天文、农业、玉器、文字、金属、大型墓葬或(和)城市等文明的元素或符号,我们仍然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这个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治理结构与原始社会完全不同的新时代。

所以,我们的命题是,所谓“文明之源”,就是“国家之源”。更何况,我们过去的研究已经证明,社会进化研究意义上的“文明”一词最初来源于西方的“国家”。

问题是,虽然“文明”这个词的含义很混乱,但无论是在学术界还是普通民众中,这个词都用得太久了。完全抛弃它是不现实的。笔者认为,在学术界,研究人类社会进化的关节点时,只采用“国家”这一核心概念。在学术与非学术的对话中,我们也可以使用“文明”一词,但将其定义为“国家”出现后的文化。这样做的好处是,既兼顾了传统用法,又能清晰地研究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向民族社会演变的关节点。甚至只有这样,“中华文明五千年”的说法才能站在核心概念上,经得起人类社会发展史料的实证检验。

作者:易建平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