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雪豹财经社韩星
谷歌和苹果都是美国司法部的目标。
5月3日,美国司法部和38个州结束了对谷歌严重垄断指控的审判。据信,谷歌将通过与手机制造商和浏览器公司签署独家合同来巩固其市场主导地位,以确保其搜索引擎成为默认设置。
美国司法部在上个月的听证会上也表示,如果谷歌没有垄断搜索引擎市场,ChatGPT等其他技术创新可能会在几年前出现。
3月21日,美国司法部和16个州向新泽西州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苹果公司通过控制其硬件和软件垄断手机市场,损害了消费者、开发者和竞争对手的利益。当天,苹果股价跌幅超过4%,市值一夜蒸发约8000亿元。
如果谷歌和苹果败诉,在最坏的情况下,两家公司都将被迫拆分,这将是美国40年来最大的企业拆分。
巴菲特曾被问到一个问题:理想的公司是什么样的?他的答案是:拥有高定价权的垄断公司。
巴菲特和他的合伙人芒格曾多次提到他们对竞争的厌恶和对“垄断”的偏好。先后经历反垄断调查的可口可乐和苹果是巴菲特投资过的两家代表性公司。
在给投资者带来巨额利润的同时,这些巨头也经常成为反垄断法的目标。
美国反垄断法诞生134年来,先后拆分了“石油大王”洛克菲勒的标准石油公司和AT &;t,迫使前PC巨头IBM开放其操作系统和处理器。
然而,进入21世纪后,与反垄断法斗争的主角逐渐从传统的能源和消费公司转变为科技巨头。与此同时,效率最高的芝加哥经济学院异军突起,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法发生激烈碰撞。微软、Meta、亚马逊、谷歌、苹果等科技巨头已经开始在反垄断法的博弈中占据上风,而且时间越长,规模越大。
一部美国反垄断斗争史,也是科技巨头的成长史。
被锁定的万亿巨头
在最受关注的“美股七大英雄”中,除了过去一年在人工智能市场股价飙升的英伟达(NVIDIA)和跌出标准普尔500前十的特斯拉(Tesla)外,其余五家公司无一例外都与反垄断法有关。
1994年,网景公司推出了付费浏览器Navigator,一度占据了75%的市场份额。为了在迅速崛起的互联网市场中抢占一席之地,微软立即推出了IE浏览器,不仅提供给消费者免费使用,而且与Windows 95/98系统捆绑在一起,占据了绝对优势。这导致网景浏览器的市场份额迅速下降。
1996年9月,司法部开始调查Windows 95与IE浏览器捆绑销售的模式,并于1998年正式对微软提起反垄断诉讼。
2000年4月,微软被判违反反垄断法。两个月后,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杰克逊法官作出拆分微软的一审判决,要求将微软拆分为两家公司,一家经营Windows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另一家经营Office等应用软件和包括IE浏览器在内的网络服务。
面临分拆危机的微软先是提出暂缓执行的请求,随后另辟蹊径,声称审判法官违反司法程序,在审判过程中向媒体泄露了案件内幕。终于,案件在一年多后出现反转。2001年9月,司法部宣布不再寻求通过分裂来惩罚微软,并与其达成和解。
2020年底,尚未更名为Meta的脸书被美国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起诉。联邦贸易委员会认为,脸书在2012年和2014年收购了Instagram和WhatsApp,以巩固其在社交网络中的垄断地位,这不仅损害了市场竞争,还侵犯了广告商的利益。因此,联邦贸易委员会希望从联邦法院寻求永久禁令,要求脸书剥离Instagram和WhatsApp,禁止脸书对软件开发商施加反竞争条件,并限制脸书未来的并购。然而,这一申诉于2021年6月被法院驳回,理由是联邦贸易委员会未能证明脸书在社交网络市场上具有垄断力量。
继脸书之后,亚马逊于2023年被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提起反垄断诉讼,称其利用低价和强迫卖家使用亚马逊自营配送服务等一系列行为来阻止竞争对手的发展。亚马逊拿消费者当挡箭牌,声称此举是为了让消费者享受更好的平台服务。
几乎与此同时,谷歌还面临多起反垄断诉讼,涉及搜索、广告等业务。检方认为,谷歌利用其垄断地位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谷歌玩了一个与亚马逊类似的游戏,称其高市场份额是消费者自然选择的结果,谷歌没有限制其合作伙伴使用其他搜索服务。
最近成为反垄断法目标的巨头苹果公司已经被持续调查和跟踪了五年。
自2019年以来,美国司法部已就苹果硬件设备上的第三方软件管理政策以及硬件与iOS系统的绑定展开调查。由于预算等原因,这项调查直到2022年才全面启动。今年3月21日,司法部在一份长达88页的起诉书中指控苹果公司滥用其在智能手机市场的主导地位,并通过关闭独家软件和硬件生态系统来增加消费者对苹果产品的粘性。
在过去的30年里,最热门的科技互联网五大万亿巨头无一能逃过反垄断雷达。
在缠斗中变得越来越大
一个意想不到的结果是,反垄断法所针对的科技巨头既没有被拆分,也没有被迫披露其技术,而是变得越来越强大。
持续三年的反垄断审判并未对微软造成实质性伤害。
2002年,IE浏览器的市场份额一度超过95%。根据CICC的一份报告,反垄断并没有解除微软IE浏览器与操作系统的绑定,也没有动摇微软在个人电脑市场的地位。截至2020年底,微软市值超过1.6万亿美元。从2000年到2020年,微软的市值增长了6.2倍,比纳斯达克高出4.2倍。
这场跨世纪的反垄断审判以微软大获全胜而告终,这也暴露了《反垄断法》的局限性。
在脸书反垄断诉讼被驳回的当天,该公司股价上涨4%,市值首次突破1万亿美元,成为继谷歌、微软、苹果和亚马逊之后美国股市第五家市值突破1万亿美元的上市公司。
亚马逊和谷歌的两起诉讼尚未有定论,但至少在用脚投票的资本市场上,两家科技巨头并未受到实质性影响。
为何已有百余年历史的《反垄断法》在与科技巨头的博弈中处于劣势?
对于一家传统公司来说,衡量其是否构成垄断相对简单直接,你可以参考其在整个市场中的收入和销售份额。然而,社交网络是一个新兴市场,其收入来源既是普通用户也是广告商。很难用统一的标准来衡量市场份额,垄断地位也无从谈起。
脸书抓住这一点反驳了联邦贸易委员会的诉讼,称联邦贸易委员会没有意识到高科技行业的激烈竞争。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院副教授袁谭告诉《学习报》财经记者,美国社会普遍认为数字产业是高度动态和竞争的,因此科技巨头很难被认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再加上美国科技政策的考虑,美国科技巨头的反垄断还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从亚马逊、谷歌和脸书的反垄断案例中也可以看出,科技互联网巨头的业务构成比传统企业更加复杂,这也意味着其在某一市场的垄断地位难以界定。
此外,CICC研究表明,在过去的40年里,美国反垄断法倾向于在效率和公平之间选择前者。
北京高鹏(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袁泉告诉《学报财经》,针对科技巨头的反垄断诉讼面临的另一大矛盾是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法的矛盾。
进入科技互联网时代后,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显著提升。简单地拆分企业或强迫企业披露其技术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初衷背道而驰,将损害企业的创新能力。
种种约束让看似强大的反垄断法在科技巨头面前显得束手无策。
反垄断法过时了?
美国反垄断法诞生之初,经历了一个黄金时期。
1890年,美国联邦国会通过了《保护贸易和商业免受非法限制和垄断法》,简称《谢尔曼反托拉斯法》。这是世界上最早的反垄断法,也被称为“全球反垄断法之母”。
1900-1920年是反垄断法的第一个黄金时代。
1911年,美国最高法院裁定洛克菲勒家族控制的美国标准石油公司为垄断企业,并将其划分为34家地区性石油公司,石油帝国一夜之间轰然倒塌。原因是该公司在1904年通过几次收购控制了美国约91%的石油生产和85%的石油销售。
同年,美国烟草公司被反垄断法拆分为四家公司。一年后,在反垄断法的影响下,金融寡头摩根公司被拆分为摩根士丹利和摩根大通。
这一时期反垄断法的理论基础是布兰迪斯主义,即强调市场结构过度集中会对民主政治和贫富差距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它通过简单粗暴的分拆打破了巨头的垄断地位,营造了相对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也给了后来者向上成长的空间。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案例是IBM反垄断案。
1969年,美国政府将IBM为客户提供折扣价格的行为定性为掠夺性定价,并认为其从硬件和软件到支持部门的垂直整合本质上是垄断性扩张。这场旷日持久的反垄断诉讼持续了13年。最终,在1982年,IBM以向外界开放其PC操作系统和处理器为代价,避免了被拆分的命运。
也正是因为这一事件,微软、苹果、惠普和戴尔等公司才能在未来成长为新一代科技巨头。如今在反垄断法中苦苦挣扎的科技巨头正是这一法案的受益者。
但在20世纪80年代,芝加哥经济学院开始在美国兴起。该学派认为,反垄断的目的是防止经济效率的损失,市场集中度的提高并不一定导致效率的损失。在芝加哥经济学院效率优先和自由市场理念的影响下,反垄断法的黄金时代也宣告结束。
事实上,科技领域是否存在垄断,本身就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
信奉垄断的巴菲特在1993年首次提出了“护城河”的概念。他认为,具有可持续竞争力的优秀企业拥有深厚的护城河。当护城河宽到无法跨越时,公司就有能力垄断市场。
但特斯拉CEO马斯克认为,护城河的概念已经过时。“如果你抵御入侵敌人的唯一屏障是护城河,你不会坚持太久。真正重要的是创新的速度,这是保持竞争力的核心要素。”
在创新驱动的科技巨头时代,已有134年历史的反垄断法可能也需要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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