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先生说,妻子一直喜欢带孩子,最近在上海找到了一份幼教工作。此前,女儿出事后,妻子一直在老家,她长期处于悲伤状态,卧床不起。“她和我一起来到上海,最近又开始工作了。她很忙,所以这样可能更好。”

记者|王忠禹

2023年11月,湖北荆州公安县“不满12岁男童杀害4岁半女童”事件在网络上引发关注。

近日,该案有了新进展:根据受害女童父亲甄先生提供的《公安县公安局决定书》(以下简称《撤案决定书》),因男童作案时不满12周岁,无刑事责任能力,根据《刑法》规定,予以撤案。

1月28日,甄先生首次接受《新民周刊》面对面采访。他描述了收到撤诉决定后的最新想法。甄先生说,从法律上他理解撤诉的结果,但在感情上他“太不甘心了”。“那么多人劝我们放手向前看。但作为唯一一个在现场的人,我的脑海里仍然围绕着从粪缸里找到女儿的过程,我无法摆脱它,我真的无法释怀。”

面对面对话“12岁以下男孩杀害4岁女孩”父亲:我妻子在上海找到了一份新工作,想开始新的工作生活  第1张改正后,男孩“正常返校”

甄先生和妻子都是湖北荆州公安县人,女儿出生于2019年。

甄先生原本和妻子在上海工作了几年。2022年,考虑到女儿即将上幼儿园,两人回到湖北老家,希望能更好地陪伴女儿。没想到的是,2023年8月底,也就是秋季新学期开学前,女儿遭遇了意外。

1月25日,甄先生给记者发来两份文件的照片,分别是《关于女儿被害案的立案通知书》和《撤诉决定书》。

其中,《立案通知书》显示,2023年8月30日某某被害一案,我局认为符合刑事立案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决定立案侦查并提供《立案通知书》。

面对面对话“12岁以下男孩杀害4岁女孩”父亲:我妻子在上海找到了一份新工作,想开始新的工作生活  第2张立案通知书的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即案件的第二天。根据甄子丹在微博中发布的一篇文章,案发当天,“该男孩诱骗我女儿带她去了一个好玩的地方,并直接手拉手把她带到了离她家庭住址约300至400米远的一个荒芜杂草丛生的菜园”。

男孩出生于2012年。案发时他不满12岁,与甄先生的妻子是邻居。

文章称,男孩将甄先生的女儿带进菜园后,从背后用手掐他的脖子,直到他陷入昏迷,然后将他的女儿推入粪桶,导致她死亡。文中提到“法医鉴定我女儿最终因积肥窒息死亡”。

面对面对话“12岁以下男孩杀害4岁女孩”父亲:我妻子在上海找到了一份新工作,想开始新的工作生活  第3张对于上述文章中提到的案件,甄先生告诉记者,主要是案发后公安县公安局刑侦民警通报的。“我看过法医鉴定结果中的文件,但我不会拍照。”甄先生说。

对于男孩的作案动机,甄先生在文中表示,“只是因为我女儿和他妹妹因为玩具吵了很多次。”

案发后至今,镇先生与妻子只见过男孩父母一次,双方没有交流。而男孩一直在湖北武汉的专业机构接受心理矫正,为期6个月。1月17日,镇先生从公安县委政法委获知,男孩将在春节过后“回来要正常上学”。等待数月等来撤案决定书

11月5日,甄先生首次在微博发表文章,讲述了女儿的遭遇,引发社会关注。除了在网上为女儿的不幸发声外,甄子丹本人也与当地警方保持联系,希望在案件立案后了解案件在侦查和刑事诉讼方面的进展。

11月5日之后,经过两个多月的询问,直到2024年1月17日,公安县公安局通过电话通知甄先生决定撤诉。其间,甄先生和妻子于2023年12月底离开湖北老家来到上海,希望再次换个环境生活。

1月22日,甄先生收到了一纸撤诉决定书。他在微博中说:“作为受害者的父亲,真的没有理由说服自己接受这样的结果!从国法上,我是无可辩驳的!我原本想到去最高检察院,我接受任何结果。看来我对一些法律真的不够了解。”

此外,甄先生还想知道,为什么他在近一个月后,即1月17日才被告知这一结果,因为撤诉决定的日期是12月20日。

就上述镇先生描述的男孩作案过程和动机,以及撤案决定书落款时间问题,记者于1月29日电话咨询了公安县公安局,对方表示不清楚具体情况,随即提供了一位“了解情况”的袁姓警官联系方式。记者联系上袁警官后,对方在电话里表示“感谢记者的关心,案件涉及未成年人”,随后挂断了电话,未对上述问题作出回应。“不甘心,太心寒了”

最近,甄先生在网上发布了收到撤诉决定的结果,许多网友对这一结果感到不满。

从法律上如何理解这个结果?为此,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荆亚斌对本报记者表示:“从法律上讲,衡量一个人能否承担刑事责任,要看他是否有足够的能力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设定为12岁,这意味着绝大多数不满12岁的未成年人基本不具备刑法逻辑规律的认知能力,因此不宜对其实施刑事处罚,刑事责任年龄的设定只能追求相对公平。不过,我相信这些极端案例的出现会引起立法机构的注意,重新审视刑事责任年龄是否需要进一步调整。”

律师荆亚斌表示,警方出具撤案决定书,表明该案已在刑事诉讼中终结。经过心理矫正后,即使男孩年满12岁,他也不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为警方是根据男孩在犯罪时的年龄来判断的。

面对面对话“12岁以下男孩杀害4岁女孩”父亲:我妻子在上海找到了一份新工作,想开始新的工作生活  第4张最终被甄先生女儿找到的受访者供图。

“当然,现实中也会出现像本案这样的极端情况。在2021年3月实施的刑法修正案(XI)中,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从14岁降至12岁。这次下调也与社会上发生的多起14岁以下未成年人恶性事件有关。”律师荆亚斌认为,一名4岁女童的事故不仅让网民感到愤慨,也引起了社会的足够重视。

此外,律师荆亚斌提到:“在本案中,我们应该看到警方在撤案决定书中说明,撤案的原因是男孩在犯罪时未满12岁,而不是男孩没有犯罪。从这份声明中也可以看出,警方在处理案件时应该有一些证据。”

得到撤诉结果后,甄先生近日仍坚持在网上发声。对于自己的行为,甄先生坦言,在女儿出事后的几个月里,在家乡亲戚、长辈和政府工作人员的劝说下,他和妻子无数次想释怀,但还是很难做到。因为在他看来,法律已经驳回了这个案件,并“保护”了这个男孩。谁应该保护他的女儿?

对此,律师荆亚斌认为,惩罚是社会防卫的最后也是最严厉的手段。面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甚至恶性犯罪,在考察未成年人的认知能力和辨别能力后,可以进一步调整刑事责任年龄,但多元手段的预防和惩治才是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关键。

采访中,甄先生多次表示“不愿意”“太冷了”,他几次说不出话来,眼圈也红了。

他告诉记者,他内心的不愿意和公安县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在交流中作为受害者家属让他感到不舒服的事实使他想继续为女儿说话,引起更多人关注这起案件和类似案件。

面对面对话“12岁以下男孩杀害4岁女孩”父亲:我妻子在上海找到了一份新工作,想开始新的工作生活  第5张图片由幼儿园受访者提供从甄子丹家往外看镇先生说,妻子一直很喜欢带小朋友,最近也在上海找到了一份幼教工作。自女儿遭遇不测以来,镇先生一直担心妻子的状态。此前数月,妻子一直在老家,长时间陷入悲伤状态,卧床不起。“她跟我来了上海,最近重新开始工作,有事情忙,可能会好一些。”镇先生说,“我们现在住的地方,旁边就是一家幼儿园。我老婆有时望向窗外,会莫名发呆。我们可能需要一辈子时间来接受这个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