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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等12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的发展阶段,全面、准确、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数字化赋能推动生活服务业转型升级,助力数字中国建设。

《意见》围绕丰富生活服务数字化应用场景、补齐生活服务数字化发展短板、激发生活服务数字化发展动能、夯实生活服务数字化发展基础、强化支撑保障措施等5个方面提出了19项具体任务和措施,将进一步推动商务服务和贸易服务提升。加强生活服务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数字化生活服务社区和街区,建立生活服务数字化标准体系,培育生活服务数字化平台和品牌,加强数字化技术应用、数字化金融支持和数字化人才培养,以数字化带动生活。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各部门、各地方抓好文件落实和政策落实,推动生活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发挥生活服务业在促消费、惠民生、稳就业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服务和构建发展新格局。

全文:

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网信办,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生活性服务业是促进消费、惠及民生、稳定就业的重要领域。为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通过数字赋能推动生活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形成强大的国内市场,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一般要求

(一)指导思想

我们要以习近平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的发展阶段,全面、准确、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于构建新的发展格局,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与深化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 并以数字化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多元化发展,提升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作用,助力数字中国建设,更好地让人民满意。

(2)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提高供给质量。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发展生活数字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服务,着力优化供给结构,提高供给质量,通过高质量供给创造新需求,实现更高水平的供需平衡。

——坚持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顺应新消费发展规律,继续深化生活性服务业领域改革,完善跨部门协调机制,努力破除制约生活服务数字化转型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

——坚持聚焦民生,提高便民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生活服务数字化转型,努力提升便利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标准化、品牌化,增进民生福祉,让现代化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开放共享,实现协调发展。在确保数据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营造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培育壮大经营主体,促进线上线下消费和不同消费业态协同发展。

㈢工作目标

到2025年,初步建成“数字+生活服务”生态圈,形成一批成熟的数字化应用成果。新业态、新模式将蓬勃发展,生活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将进一步提高。

到2030年,生活服务数字化基础设施深度融入居民生活,数字化应用场景更加丰富,生活服务基本数字化,形成智能、精准、公平、普惠、成熟的生活服务体系。

第二,丰富生活业务的数字化应用场景

(四)提高商业服务数字化水平。引导餐饮、零售、住宿、家政、洗染、家电维修、人像摄影等传统生活服务企业。进行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市场分析和客户获取能力,有针对性地优化经营方式,为客户提供更快的响应和更好的服务。鼓励商场、超市、连锁店、农贸市场(菜市场)等生活服务场所数字化改造,为顾客提供沉浸式互动体验,利用大数据统计热点和高峰时段,为企业优化经营提供决策参考。(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大数据在交通领域的应用。建设综合交通大数据中心体系,推进各地区和相关业务平台的共建共享、智能协同和迭代完善,提升交通运行动态管控和应急指挥能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加快智慧铁路、智慧公路、智慧港口、智慧航道、智慧民航建设,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和运行效率。推动数字出行与生活场景的有机衔接,利用数字技术为乘客提供移动支付购票、无纸化检票、乘车等一体化出行服务。(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民航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文化旅游领域数字化转型升级。丰富数字文化和旅游体验产品,发展虚拟展示、智能导航、在线直播、数字艺术等新业态和新模式,推动文化、旅游、餐饮、住宿、零售融合发展,培育壮大相关品牌。推进文化旅游场所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强市场监测和大数据应用,及时发布气象预警、道路交通、游客接待等实时信息。提升体育公共服务数字化水平,建设公共体育场馆智能运营系统。(文化和旅游部、体育总局、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中国气象局和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教育数字化融合发展。加快新型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学校网络质量,提供高速、便捷、绿色、安全的网络服务。深化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深化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构建基于“教、学、管、评、研、培”等教育教学环节的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新型教育模式。加快职业技能培训数字化,拓展虚拟远程培训等智能化在线培训形式,丰富在线培训资源,促进优质培训资源共享。扩大数字资源获取渠道,鼓励各地区、各行业向社会开放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和在线学习服务,提升全民数字素养和技能。(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医疗卫生领域数字化应用。加快数字医疗应用开发和普及,提升“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水平,优化互联网医院、远程医疗、在线健康咨询、健康管理等服务。继续深化医保代码(医保电子证书)、医保电子票据、医保电子处方、医保移动支付等应用。推进医疗卫生大数据和信息共享建设,完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处方等数据库。优化诊疗流程,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的深度融合,为患者提供覆盖诊前、诊中、诊后全流程的个性化、智能化服务。用数字化技术赋能医疗机器人、智能救护车、智能巡逻车、智能医疗设备等产品的研发,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补齐生活服务数字化发展短板

(9)加强生活数字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围绕生产、采购、运输、仓储、批发、零售、配送,优化生活服务的数字化供应链体系,降低渠道成本。加强物流、仓储、配送等生活服务和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完善城乡一体化仓储配送体系,支持立体仓库、分拣机器人、无人车、无人机、集装箱等智能物流设施的铺设和布局。建立以社保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积极推动生活性服务业电子支付快速发展,探索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完善农村物流节点设施体系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加快完善空间参考服务基础设施,优化卫星导航定位参考站网布局,推进北斗产业化规模化应用,为生活服务提供北斗高精度实时位置服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家邮政局和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建设数字生活服务社区和街区。推进完整社区建设,完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服务功能,优化提升送餐、送餐、送药等综合便民服务能力。,并加强智能充电桩、物流车、智能外卖柜、智能快件(信件包裹)箱、自动生鲜销售终端等智能设备的推广应用,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安全、更舒适、更便捷的数字化智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建设餐饮生活服务等数字化特色街区,打造一批精品街、创意园、城市客厅等活力街区。(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建立生活数字服务标准体系。推动相关部门、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和生活服务企业加强沟通研究,建立健全生活服务数字化相关标准体系,加快标准制修订工作。围绕商业、交通、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领域。,我们将推动制定一批可用、有效、易用的数字化转型标准。鼓励第三方平台建立生活服务评价体系。(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完善面向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数字化应用和服务。推进手机、智能电视、智能康复辅助器具的老龄化改造和信息无障碍建设,开发适合老年人和残疾人使用的智能终端产品。完善医疗、社保、民政、生活支付等与老年人、残疾人密切相关的高频业务的移动应用改造。组织引导生活家政、康复辅具等服务企业进入社区,改造或建设线上线下一体化社区便民生活服务中心,为居家老人、残疾人提供生活产品代购、药品配送、餐饮外卖、家政服务预约、康复辅具租赁服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第四,激发生活服务数字化发展的动能

(十三)培育生活服务数字化平台。探索建设一批线下或线上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中心,制定生活服务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一揽子解决方案,提供流量、商品、服务、支付、咨询、培训、运营托管等数字化场景支持,帮助企业建立数字化运营视角和框架,更好地提供数字化服务。充分发挥生活服务平台的使能作用,为传统生活服务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支撑,提升平台的连接能力、感知能力、数据处理能力、智能计算能力、即时响应能力和运营能力,使之成为生活服务数字化的重要基础设施。推进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和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跨领域、跨行业的数字化服务基础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培育生活数字服务品牌。支持各地在商业、交通、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领域培育一批有特色的生活服务数字品牌,加强多种形式、多渠道推广优质生活服务数字品牌,引导其提升店到户和线上线下两个场景的服务质量。支持形成一批领先的数字生活服务骨干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开展线上线下融合促进消费活动。运用数字化手段组织全国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数字生活服务消费季、中华美食会、全民消费促进月、国际消费季、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巡展、消费品“三品”全国巡展等线上线下消费促进活动,打造消费热点,激发消费潜力。支持实体消费场所构建数字消费新场景,推广在线排队、智能停车、智能分流、非接触式服务等应用,提升消费体验。支持数字化消费积分在商场、社区商业设施等实体消费场所的应用,鼓励不同业态之间的积分兑换,进一步促进消费。(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动词 (verb的缩写)夯实生活服务数字化发展的基础

(十六)加强数字技术的运用。加强前瞻性基础研究,加大源头技术供给,支持北斗定位导航、5G、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物联网等技术在生活服务业的应用,形成低成本数字化解决方案供给能力,降低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壁垒。支持生活研发数字化技术在性服务业的创新应用,引导科技型企业、平台型企业、流通连锁型企业组成创新联合体,发挥市场和数据优势,推进关键软硬件技术研究。促进地理信息数据与生活服务要素的耦合与协同,更好地支撑智慧社区、智慧出行、智慧旅游等生活服务应用场景。(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数字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利用数字技术优化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估模型,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供应链金融支持力度,改进产品和服务,提高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丰富消费金融服务场景,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消费金融服务,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增加老年人和残疾人金融服务应用功能,积极发展非接触式金融服务,增强金融服务便利性。促进小微贷款持续增量扩张,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性服务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信贷支持,使更多资金流向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平台和重点企业上市、挂牌和发行债券。充分利用现有相关投资资金,进一步吸引社会资本,创新支持方式,加快生活服务企业数字化发展。(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培养数字化专业人才。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开设数字生活服务相关专业。引导企业和平台建设生活服务数字化就业实训基地,依托职业院校和各类线上线下培训机构,深化产教融合,建立有针对性、低成本、可及的培训体系。针对生活服务数字化相关的新职业、新业态,加强多种形式、多渠道的专业人才培养。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型就业形式劳动者权益保护,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和网上社保服务。(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提高数字化管理水平。探索适应新业态特点、有利于公平竞争的监管措施,提高数字化监管水平,充分利用在线监管投诉平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信息平台,提高数字化管理效率。加强政府相关部门、电商平台、大数据服务机构的合作,加强数据资源利用,开发生活服务动态地图,实时掌握各种业态的供给和消费情况。引导第三方机构研发生活服务数字化消费指数,探索发布生活服务数字化发展报告。探索建立生活服务征信系统,采集相关企业信用信息,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充分发挥标准的引领作用,引导生活服务企业实施数据管理国家标准,稳步提升数据管理水平。(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数据局、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提升数据安全保护和集成应用能力。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推进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在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体系基础上,落实数据安全保护措施,完善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体系。加强数据安全监督管理、检测评估、通报预警和应急处置,严厉打击危害数据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防范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推动生活性服务业与其他行业的深度融合,促进数据资源共享,构建生活服务数字化发展的生态系统。(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不及物动词加强支持和保障措施

(二十一)加强组织协调。商务部、发改委、工信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生活服务数字化发展联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政策保障,建立资源共享、信息互通、运转有序的跨部门工作机制,协调推进生活服务数字化相关工作,及时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和堵点。鼓励各地区依法合规通过现有资金渠道,积极吸引社会投资,对符合条件的生活重点数字化服务项目、赋能中心建设、企业数字化转型等给予支持。

(二十二)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商务部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地区交流经验,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措施、典型做法和经验,汇编生活服务数字化赋能典型案例集。对于各地可借鉴、可推广的实践案例,要及时在全国推广,形成全社会推动生活服务数字化发展的良好氛围。

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

2023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