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中外人员往来,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国决定尝试扩大单边免签国家范围,在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西班牙、马来西亚试行普通护照持有人单边免签政策。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间,上述国家持普通护照人员来华商务、观光、探亲访友、过境不超过15天,可免签入境。不符合上述国家免签条件的,仍需办理完来华签证后才能入境。新版外国人永久居民身份证将于12月1日发放并投入使用。国家移民管理局9月15日宣布,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签发启用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同时发布新版永居证式样。新版永居证启用后,现版永居证在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持证人可根据个人需要,适时申请换发新版永居证。
《食用农产品上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12月1日起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强化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食品安全责任,规定市场开办者履行入场销售者登记建档、签订协议、入场查验等管理义务和销售者履行进货查验、定期检查、标示信息等主体责任。《办法》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列为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的有效凭证之一,并鼓励优先采购带证的食用农产品;同时明确提出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的基础上,鼓励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通过应用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团体标准等促进食用农产品高质量发展。《办法》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增加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明确鲜切果蔬等即食食用农产品应做好食品安全防护,防止交叉污染。《牙膏监督管理办法》12月1日起实施《牙膏监督管理办法》将于12月1日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牙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1号),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范了牙膏功效管理和标签要求,明确牙膏应当标注和禁止标注的内容,规范功效宣称范围及用语。《办法》规定牙膏实行备案管理,牙膏新原料按照风险程度进行注册或者备案管理,并实行安全监测制度。继续沿用现有牙膏生产许可制度,对牙膏生产颁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对行业的影响。《庭院凉篷》国家标准自12月1日起实施《庭院雨篷》国家标准自12月1日起实施。
《庭院凉篷》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该文件的制定和出台将填补该类产品缺乏标准规范的空白,有利于庭院凉篷产品质量的提升以及行业的发展,为企业出口提供保障。文件首次对庭院凉篷从产品分类、原材料、外观、产品完整性、尺寸、性能要求和安全要求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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